2019年11月5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佘亚妮法官、通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邱春阳法官、通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欢欢法官、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法庭庭长李士刚法官、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法庭梁涛法官、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法庭宋剑涛法官、通州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卫丹法官以及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法庭副庭长李想法官受邀为北京物资学院举办的“百名企业家进课堂”活动授课。来自北京物资学院法学、统计、注会等专业的70多名学生走进了四天的法院审判实务课堂,现场好评不断、反响热烈。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青年教师杜一华博士担任助教,全程做好组织沟通协调工作。
授课期间,佘亚妮法官结合自身审判实务经验,就《遗嘱有效性探析》这一主题,围绕由遗嘱引发的案件探讨、遗嘱种类、遗嘱无效原因探析、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四部分具体内容,以法官审判实务,对遗嘱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佘亚妮法官通过对遗嘱效力在主体上、内容上、形式上的认定,对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处理的法律后果进行解释,提出尽量做公证遗嘱的司法建议。
图:佘亚妮法官与学生案例讨论
邱春阳法官结合自身经历,就《劳动争议审理情况简介及审判实务问题研究》这一主题,就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务研究等方面做了精彩分享。他指出,在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京津冀一体化凸显的背景下,劳动争议纠纷涉及面广、矛盾复杂,“送达难”问题突出,需坚持双保护审理理念,以调解方式前置、注重实地调查勘验、建立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速裁机制等审理举措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保护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
图:邱春阳法官讲课现场
王欢欢法官以七个生动案例,对普通刑事案件量刑的指导原则和方法,常见量刑情节,常见犯罪的量刑,量刑程序,最高院量刑规范化意见,北京市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等对《普通刑事案件的量刑规范化实务》的裁判思路与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解读。她对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同学进行专业指导并提出根据量刑的指导原则,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结合定量分析的量刑方法,并以确定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确定宣告刑三步走的步骤实现对普通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的目标。
图:王欢欢法官讲课现场
李士刚法官围绕“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教学”这一主题,对包括租赁厂房、租赁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土地等用途广泛的租赁合同请同学针对课前给到的两个真实案例进行核对当事人信息、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模拟法庭演示,同学们分为两组,根据课前的充分准备,较好地完成模拟法庭演示。李法官对法学及其其他专业同学的广泛参与提出热烈表扬,帮助大家更好地对明确诉讼主体的地位、有效租赁合同的确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及(二)的具体运用、合同解除以及如何分责进行细致地分析与讲评。
图:李士刚法官模拟法庭点评现场
梁涛法官围绕“司法实务角度下的法律文书制作”这一主题,一般、常见的一审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实务中经常涉及的文书制作的特点,民事审判文书类型,民事审判文书的主要内容,民事审判文书的基本要素,基本要素之标题,法院名称书写的常见问题,案号书写的常见问题,正文中当事人情况、身份审查,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案件由来及审理经过,当事人意见,法院认定事实的表述以及裁判说理等进行全方位细致化的分析讲解,并勉励大家“敲响的是法槌,撞击的是灵魂”。
图:梁涛法官授课现场
宋剑涛法官结合自身经历,就《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实务》这一主题,就交通事故法律关系、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侵权法律关系、原告主体身份认定、被告主体身份认定、责任主体、人身损害相关法条的适用、交强险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案例分析及判决结果评议等方面做了精彩分享。宋法官开始上课提出的军警机动车有哪些部门负责管理?拖拉机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居住小区内、学校内的道路是否属于道路三个问题引发大家的广泛讨论,他以一线审判实践经验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讲座。
图:宋剑涛法官与学生课后留影
卫丹法官以涉少刑事案件态势、涉少民事案件态势、涉少刑事案件办理和典型案例、涉少民事案件办理和典型案例四大方面对《涉少案件审判实务》的裁判思路与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解读。卫法官以通州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案件类型、犯罪年龄特征、未成年被告人的文化程度、未成年被告人身份职业特征、适用刑罚情况、未成年被害人年龄特征、未成年被害人身份职业特征进行大数据分析,尤其是对校园伤害等单选案例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分析,以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和原则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审理。
图:卫丹法官与学生课间留影
李想法官结合自身十年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的经验,幽默风趣地以“法云社的说学逗唱”这一主题,“以梦为马 不负芳华”,以法院的基本构架、通州法院的内部机构设置、法院工作需要的基本能力等的介绍和自身体会,带领大家走入真实的法院生活。李法官鼓励大家拥有温暖、乐观、平和、幽默的性格,并强调法院工作需要信仰,要坚守初心、坚定信念、无怨无悔。
图:李想法官作为“北京物资学院企业家课堂校外导师”与学生课间留影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杜一华老师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给予企业家课堂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代表法学院为八位导师颁发“北京物资学院企业家课堂校外导师”聘书。
在模拟法庭展示与案例讨论等环节,导师与学生们进行了真实、深入的交流与互动。学生们纷纷表示,本次活动让其零距离感知到人民审判员的信念和热情,更加直观地认识和了解了司法审判的具体流程,强化了其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知和理解,对于今后的职业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签订校外实践教学实践基地协议,在学生实习、学生就业、双师课堂、竞赛指导等方面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积极为培养学术与实务并重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贡献力量。本次培训高度契合了北京物资学院“开放办学、协同育人”的发展理念,对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活力,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相信今后京师将携手更多高校平台,在“院所共建”的合作之路上更进一步,共同为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而不懈努力。
(撰稿 杜一华)